顽贼 第六百零六章 冲出来个赵云

作者:夺鹿侯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3-12-18 13:47:52

这哪儿来的骑兵?

卜应第觉得自己这一宿净他妈打迷糊仗。

他始终呆在己方军阵看上去最安全的地方。

却要在每一次冲突中抢先挨到最狠的毒打。

卜应第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想回家。

他的军队还被震慑于成千上万的枪子炮子,士兵都借助矮墙防御趴在地上。

来不及组织防御,轰踏的罗汝才部骑兵已扒着大步冲至咫尺,卜应第部半营军兵几乎以一哄而散的状态让军阵支离破碎。

缺少崩溃经验的宁夏营新兵丢下兵器四散奔逃,富有求生经验的老兵则干脆面朝敌骑抱头趴下,将性命交给老天爷。

这是个非常违背常识的动作,面对奔踏而来的骑兵,趴下的存活率其实要比转头就跑高一点儿。

因为马背上的骑兵会乐于用兵器捅向逃跑的士兵,但战马不愿意用蹄子踩踏躺在地上的人。

面对倒地的士兵,战马的通常选择是扬起蹄子跳过障碍,只有躲避不及或看不见的情况下,才会用蹄子进行踩踏。

这不仅是马不愿见到的情况,马背上的骑兵也不愿让坐骑对人进行践踏。

这绝不是因为老本精贼出身的帅府骑兵足够善良,而是高速奔驰的战马踩到高低不平的人体,很容易伤蹄子。

俗话说无蹄则无马。

众所周知,元帅府掌握了把伤马变成马肉火烧的核心科技。

极短的时间里,四百余骑在王国才的率领下如入无人之境一般,冲过卜应第的军阵一半,马军锐阵中的第一列枪骑兵才撞上第一个枪下亡魂。

那是一个围绕在管队身边的宁夏小队,军兵在惊慌中团结成阵,仓促转头将兵器指向南面。

其实这个管队并不是想要阻拦元帅府骑兵的冲锋,防御只是遇袭的惊慌时刻本能反应,但这种本能在整个军营训练水平参差不齐时,让他们惹上灭顶之灾。

当一排挺着枪矛的骑兵轰踏奔来,骑兵们看到居然有人敢挡在他们面前,每个人脑子里都是懵的。

事实上王国才所率四百余骑,并非元帅府第一梯队的精锐骑兵。

那些经历过骑兵对冲甚至强冲步阵的骑兵,大多都在杨耀、张天琳、魏迁儿那些骑将麾下。

而罗汝才的骑兵,本质上是精锐步贼。

作为投奔刘承宗的流贼首领之一,罗汝才对本部军兵的调配选择有很大的自主性。

这决定了拥有战马的士兵,都是他手下最强悍的流贼,这些人在罗部并入元帅府正规军序列之后,自然就成了骑兵。

他们所擅长的多为在军阵之外结出环队纵马驰射,或仰仗快马,在溃军之中纵马砍杀……这也是十分标准的骑兵使用方式。

合格的骑兵军官,都应该尽可能避免用骑兵直接冲撞严整的步兵军阵。

只有在步兵猝不及防时发起冲击,才能避免骑兵遭受无谓伤亡且握有胜算。

而像这种狭路相逢的列阵冲撞,这么说吧,别说罗汝才了,在整个大明帝国范围内,拥有这种极端经验的骑兵都不多。

原因显而易见,这本就算战场上出现的小概率事件。

何况,能在这种危险性极大的小概率冲撞之后幸存,他们大多数都已经是军官了。

所以挥舞火把的王国才看见这支结阵的步兵小队,第一时间便挥舞火把试图让骑兵分为两队,从他们左右翼包抄过去。

然而,横穿半营的骑兵队,内心的骄傲感已经膨胀到了一个难以形容的地步。

那些队首挺起骑矛的骑兵,一路奔来看见的都是矛头所向披靡;在起身后把马刀靠肩的骑兵,更是像列队操练一般简单就冲垮了敌军。

至于队伍末尾持钝兵的骑兵,更是手痒难耐,恨不得能拿金瓜敲些什么。

这时候指望他们避让?

避个蛋!

骑兵一低头,挺着骑矛就撞上去了!

一时间矛头贯穿、长杆折断、马撞人飞,一个小阵几乎在第一时间就被撞散。

骑兵队也难以维持阵型,第一批骑兵几乎个个被迫撅下马来,运气差的当场就被步兵长矛掀翻在地,运气好的则早先一步跳下马来,拔刀格斗。

不过即便如此,这场小规模战斗也指望不上他们。

后方奔袭而来的骑兵早把靠在肩头的雁翎刀放下,放慢坐骑的奔驰速度,在被冲乱的军阵中提刀乱砍胡刺。

根本没轮到后方提金瓜骨朵的骑兵冲至近前,这个仓促集结出的小军阵就被打得溃不成军。

而在左右两侧,奔踏的骑兵队早已像飓风一般,席卷整个军阵。

疯狂的呐喊与冲突间,罗汝才麾下四百余骑,从未打过如此酣畅淋漓的胜仗。

王国才部绝大多数骑兵根本没得到交锋机会。

军马就已一路跳着死人堆冲过矮墙,像猎狗撵兔子一般把一营军兵分割成数个部份。

等他们杀出去,王国才又再一次回头举着火把率先跃过壕沟,骑兵队随即转向,踩着活人冲出军阵,将宁夏军卜应第营整个杀穿。

当整个军阵被搅碎,溃兵四处乱跑、战马到处奔逃,才进入骑兵最熟悉的战斗阶段。

他们从大队分列小队,小队分成小组,三五骑成群地挥舞马刀和骨朵,一次次横穿营阵,在南面战场上追击撵杀。

至于指挥……已经没有指挥了。

王国才在一次格斗中用火把砸在一名宁夏军的钵胄上,火花迸射,整个骑兵队就失去了火光指引。

谁也不知道王国才在哪儿,只能各自跟着最近的军官,向最近敌军发起突击。

实际上王国才是故意的,他在率领冲锋中被不知道哪儿射来的羽箭打伤胸口,应该是很近的强弓,破甲锥,胸口甲片子都怼穿了。

坐骑也被划了好几刀,没啥力气了,这才随便找了个幸运脑袋砸熄了火把,夹着尾巴逃向北方高应登的军阵。

领军冲阵固然是这辈子最具有英雄气的高光时刻,但说到底还是狗命要紧。

入阵被友军提防虽然狼狈,但王国才觉得自己还能抢救一下。

说实话,高应登根本就不信这人是四百骑兵的领军者。

他刚才下令军兵出击,又把军队按照刘承宗的命令,快打快撤,打一波枪炮就退回阵中,紧张刺激。

然后就看见敌阵后面杀出一个……不开玩笑,杀出一个赵云。

领着马队在敌阵七进七出啊。

高应登心想,这个援军之将,很有我年轻时候的威风!结果王国才就夹着尾巴跑过来了,神似丧家之犬。

他宁可相信那个‘赵云’已经横死阵中,也不愿相信领军冲阵之人,会是眼前这拔个箭还嗷嗷喊疼的假娘们儿。

他心说:我大元帅府的好婆姨都不会这么怕疼!

不过高应登这会也确实顾不上观察王国才,早在王国才冲阵之时,他就已经地点派军中精骑,快速集结出八百披甲骑兵,等王国才躲进阵中,这支骑兵已经杀出去了。

而在战场另一边。

刘承宗寄望于明军自己和自己厮杀的愿望落空了。

曹文耀的精骑被火箭炸得满地跑,火急火燎向东撤退,试图与南面进攻的友军汇合。

而在战场东边,神光显也确实正在率领骑兵进行迂回,同时伴随着对元帅军军阵的几次冲击,作势要攻打军阵东边。

这两支马军就这么在黑灯瞎火中碰面了。

但刘狮子的幻想明显是做梦。

他做出这种部署,是因为刘承宗拥有挑动敌军自相残杀的经验。

只不过这次非常失算。

他在高台上眼睁睁看着,夜幕下,一南一北两支黑乎乎的骑兵队快速接近,然后在碰面的第一时间,以更快的速度脱离接触,快速反向逃离战场。

气得刘狮子破口大骂:“这俩坏怂!”

没别的原因,让敌军自相残杀,需要满足一个条件:这两支军队,都得是疯狗,看见敌人第一时间就扑上去撕咬。

曹文耀所率精骑,确实都是宁夏镇各司选锋,但他们经历了夜袭失败、被火箭在身侧炸散,这会已经没有战意了。

神光显那个营的军队更不用说。

三千营一夜被削成两千营,尤其还有五百人是在他们眼前连人带马被炮火打成肉泥,这会儿就算崇祯当面,都不能让他们冲阵。

刘承宗仅恼羞成怒一瞬,便对王文秀抬手道:“发你营兵,追,不论跑到哪儿,追死他们!”

王文秀楞了一下,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

但仅是片刻,就已经从刘承宗带着巨大喜悦的眼神中领悟到……不能自相残杀的敌人,才是好敌人。

这是南北两支明军都已被这个漫漫长夜,折腾到失去战意的表现。

换句话说一点儿风吹草动就让他们崩溃了,那还等啥?

大元帅府旅帅王文秀,出击!

浩浩荡荡的披甲马队自军阵东面奔出,分作两队一南一北,将两支比他们兵力更多的敌骑向东驱逐。

王文秀会的可不仅仅是领军出战,他是旅帅。

什么叫旅帅?

就是汧阳城里刚在上半夜焚烧曹文诏四座营寨的杨承祖,下半夜又被己方塘兵叩门的消息喊了起来,领到自己属于自己的军令。

随即汧阳城内的两千五百驻军披甲裹粮,跨上战马,在夜幕下高举火把形成一道向东南奔袭的火龙。

而对于南边的卜应第那个营,就显然没受到这么高的待遇。

负责追击、驱逐他的,只有高应登标下千总李八两所率八百骑兵。

当然,还有三百多个失去长官的罗部骑兵。

双方衣甲几乎相同,成百上千的溃军与追击骑兵滚成一团,追击之人也可能正在被追击,被追的人也可能正在追别人,反正他们已经在你追我赶的追逐中分不清谁是谁了。

谁也不敢停下,也不知道前边追的到底是谁。

甚至有些迷糊蛋,连身边的友军到底是谁都不知道,也不敢问,反正就闷头跑。

一直跑到渭河岸边,三千多人挤成一团,这场天黑请闭眼才终于揭晓答案。

到这个时候,已经不需要什么身份标识了,有人试图渡河,就有人张弓放箭。

元帅军不会想渡河,明军不会朝渡河的人放箭。

随后再度打成一团,直到混在人群里的卜应第高声制止身边的军兵搏战,向李八两的追兵放下兵器投降。

就这李八两还不信呢,虎着脸儿瞪向卜应第:“你即为明将,为何不战而降?”

卜应第张嘴就是我开头的四字国骂。

都成这样了,还打个屁。

虽然挨了骂,李八两心里却是信了三分:嘿,就是这个味道,明军将领打仗不咋地,输了就会梗着脖子骂人求死。

果然,他还没说话,卜应第下一句就来了:“要杀就杀,哪儿那么多废话!”

“挺好一大男子,不过输了一仗,别寻死觅活的,投降是好事嘛。”

李八两笑出一声,他是流贼出身,惯于夜战,眼睛在夜里比别人好用许多,倒也不怕明军聚兵再战。

他挥手让卜应第收拢降兵,只是笑道:“这仗是输是赢,陕西不还是这个样子嘛,你们都是边军,接着守边多好。”

卜应第一听,精神了。

这一宿,他这个宁夏营参将对元帅军的实力,非常认可。

若能让他带兵回到宁夏,让他称憨汗一声大帅,倒也不是不行。

他问道:“将军的意思是,大帅收降我等,还能放回宁夏守边,防御北虏鞑子?”

“防御北虏鞑子?”

李八两都听傻了,他这个出身,已经很久没听人提起过‘北虏’这个词儿了。

他花了很多脑细胞,试图给这个词对号入座,却发现越想越像自己那个好兄弟歪梁子。

最后只好摆摆手道:“将军说什么傻话,天底下哪儿有什么北虏鞑子,我的意思是你要是愿意守边,可以去庭州,那边今年该换防了。”

庭州?

那他妈是什么地方?

这俩人自说自话,谁也跟不上对方的脑回路。

还是李八两先意识到这个问题,对卜应第问道:“贺虎臣你认识吧?”

“贺大帅从前是我的长官,我自然认识。”

李八两一听认识,心说这就好办了,笑眯眯道:“贺虎臣,如今给大帅干的就是当北虏的活儿。”(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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