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舅舅亚瑟王 060 白马到来

作者:现充猫 分类:科幻灵异 更新时间:2023-11-05 01:25:13

前往东方,尤其是堪称黄金之国的日本,这是一个近乎有去无回的旅行,哪怕是打着前去和东方国家建立外交的名义,在事实上对于高文而言其实无异于流放。

这也是卡美洛的大主教阿诺德会直接问高文谁应该继承王位的问题。

卡美洛的大主教毕竟不是圆桌骑士,无法参与圆桌会议,同时国家的大权在亚瑟王离开卡美洛外出巡游以后,就掌握在以凯爵士、贝德维尔等前十二名的圆桌骑士手中,很多时候对于具体问题他并不知道内情。

阿诺德作为教会的政坛常青树,在尤瑟王时代就已经以修道院院长的身份开始活跃了。

相比较骑士王国那粗糙至极的宫廷政治游戏,作为辅佐国王施政,作为国王顾问的大主教,这点政治水平其实早就已经玩得滚瓜烂熟了。

低级,实在是太低级了。

教会神职人员的政治斗争经验,可是从古罗马时代就一直连绵不绝,卡美洛宫廷竟这样将高文打发走,其实就是流放和发配。

罗马的教皇面对自己一位实力强大的竞争对手,有的是办法将他踢走,例如以传教的名义将罗马城的大主教派遣到北欧的维京地区,拜火教支配的波斯,新月教的埃及,看看大主教大人能不能用自己的信仰感化这群愚昧的异教徒,当然大多数情况会被当地的的愚昧民众给砍掉脑袋。

例如以基督之名去巡视教会的所有教区,布道福音,在交通不便的中世纪足以让人一生都耗在这项工作中,永远无法回到罗马城。

这类建交工作其实就是换汤不换药。

就算是当地的英格兰人前往罗马朝圣,也知道知道路途遥远,在朝圣旅途中甚至面临着死亡。

因此卡美洛的教会的宗教法庭每年都能手到了大量来自信徒们的财产遗嘱公正,朝圣者在离开时就对财产做出了分配,以防他们不能返回家乡,如果家人都去世了,就捐赠给教会。

高文面对的就是这样一种窘境,不过因为有和绿衣骑士一年后的圣诞之约,所以行路到恰当时间,要回到卡美洛接受绿衣骑士的砍头邀请。

因此不能算作彻底的流放。

不过在明年的圣诞以前,高文还是要在不列颠以外流浪了,这对于让卡美洛的贵族和平民接受高文格外不利。

“陛下他真的打算重建罗马帝国!”阿诺德心有疑虑地问道。

作为政坛常青树,能够压制伦敦教会,试图当上不列颠首席大主教的他怎么会被高文的话轻易说动。

阿诺德觉得高文就是在政治斗争中失败而被流放了,他只是代表教会表态支持他。

“是的,从表面上看,我,高文,作为亚瑟王的外甥,在国王外出巡视的时候,被这群圆桌骑士们给流放了,可是这只是幌子罢了,这是贝德维尔爵士所代表舅父赠予我的圣剑卡斯汀,同时还有梅林给予我的金玺诏书以及一千枚金币的活动经费,想要去东方,需要经过法兰克王国,然后抵达罗马,这一路上的行程都是为了我们卡美洛大军重返欧洲做前期微不足道的准备工作罢了。教父,我需要你能派遣你们一位出众的神父,为我的这项行程做好和各地贵族交往的工作。”

虽然高文自己也搞不清楚,凯爵士和贝德维尔为什么要一反常态地将自己踢出卡美洛,难道是为了躲避兰斯洛特的比武审判,而让自己外出避避风头,毕竟一年以后亚瑟王在外面待的再久,应该也会回卡美洛的宫廷了,但是这不影响高文将这项工作郑重以待,并且做出企业级的理解。

重建罗马帝国,并当上罗马皇帝,不仅仅是亚瑟王曾经的雄心壮志,更是欧洲的君主们大多都有的雄心。

只要是罗马人就没有不想当皇帝的,按照罗马的制度,哪怕是一介平民都有成为皇帝的机会。

想想当初那位接受禁卫军的皇位竞价拍卖,那位最终当上皇帝的罗马富豪。虽然后来下场凄惨,但是他毕竟当上了皇帝,并永载史册之上。

很明显这就是那位亚瑟大人的计划。

不要问,问就是真的。

骑士的表率亚瑟王,诚信是最重要的,因此他百分百有重建罗马,去当皇帝的愿望,只是现在有心无力罢了。

这位伟大的国王知道什么是重要的应该优先完成的事业。

尤瑟王是英格兰的至尊王,亚瑟就是不列颠之王,高文相当罗马王,那也是很合理的。

潘德拉贡家族的后代,一代更比一代强。

那位亚瑟大人希望高文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将事情办好,他真的很看重高文,根本就是为其继位铺路,高文是他最宠爱的崽。

阿诺德心情复杂地看着高文所使用的两把佩剑,一把是隐藏在剑鞘中的石中剑,另一把则是已经展现出自己身姿,全身呈现出黄金色的慈悲之剑卡斯汀。

相比较亚瑟王所使用的王者之剑的湖中剑,卡斯汀相对来说比较低调,不过它本身蕴含的含义就是王权,是新王登基仪式上不可或缺的王权仪式剑。

亚瑟王将自己的佩剑卡斯汀赠予给高文,岂不是亚瑟王钦定了王位继承人。

“亚瑟王的智谋还真是深谋远虑啊,现在并无战争,如果能够建立功勋,以后你的继位就一帆风顺了。”

阿诺德感叹道,莫德雷德和高文来到卡美洛的时间有点太慢了,无论是半年前来到卡美洛的莫德雷德,还是近两个月前来到卡美洛的高文,都已经没有办法通过战争的方式来建立功勋了。

如果说康斯坦丁还赶上了亚瑟王对撒克逊人的最后几仗,当上了圆桌骑士,排名不算太低。

那么高文和莫德雷德就面对的是一个已经平定撒克逊人,实现了和平,急需休养生息的国家。

如果莫德雷德不是亚瑟王的外甥,仅仅是一届比武大会的冠军,是不足以位列圆桌的,现在即便是进入圆桌也是最末席。

圆桌骑士们想要提高自己在圆桌的排名,最重要的就是自己的事迹、功绩和做出的贡献。

高文就更惨了,圆桌骑士都没有当上。

“我会将你的母亲列入圣徒传之中,并会在你离开以后,进行宣传活动。高文,我希望你也能遵守你的承诺。”

阿诺德一脸严肃地说完,现在他已经不再有所怀疑高文的说法。

在众多的证据面前,即便是他也相信这是那位狮子一般的大人,亚瑟所做出的计划。

就在这个时候伴随着地面震动的声音,阿诺德和高文两人齐齐望向窗外。

一匹白色的骏马在卡美洛的乡村小路上疾驰,并在地面上踏起一层又一层的灰尘,马的高大和迅捷的速度引起了教堂修道士的赞叹。

天啊,他们从来就没有见过如此高大,如此漂亮,跑得如此之快的白马。这简直就像是希腊神话中,大英雄阿喀琉斯所骑乘的骏马。

巴利奥斯和克桑托斯是一对不朽神马,是西风神所生,能永生并且还能开口说话,原本是天神赠给人类英雄珀琉斯作为和海洋女神忒提丝的结婚礼物。

当英雄珀琉斯之子,阿喀琉斯以战士的身份参加特洛伊以后,这匹马就被转赠给阿喀琉斯。

当阿喀琉斯死在特洛伊的战场上,它们就回到天界。

作为拥有永生和智慧的神马,本不会受到凡人的束缚,哪怕这个凡人是人类英雄的佼佼者,海洋女神的儿子,在死亡之后就无法束缚其自由。

这样的骏马能够被凡人骑乘是无上的荣耀,更是宙斯特别的谋划,就如同人类英雄珀琉斯在宙斯的安排下,以凡人之身迎娶了海洋女神忒提丝,这更是以凡人的有限追求无限,而阿喀琉斯正是这场婚姻的结果。

诚然在希腊神话中,神明和凡人之间结合所孕育出的人类英雄层出不穷,可是神明和人类婚姻所结合的英雄,却只有阿喀琉斯,也只有这样的英雄或许才能得到如此的荣耀。

教堂的神职人员们看着那匹朝着教堂广场奔驰而来的白马,忍不住啧啧称奇,他们从来就没有见到过如此高大且如此漂亮的白马。

如果神话中阿喀琉斯所骑乘的马有画像留下来,想来就是这匹白马的模样。

“是佩尔什战马吗?”

有一位教士询问道,不列颠本土并不以盛产优秀的战马闻名,很多圆桌骑士的战马都是漂洋过海从法兰克王国运输过来。

在圆桌骑士中,有接近四分之一的圆桌骑士是法兰克人,其中有一半的圆桌骑士都是以拥有法兰克王国的战马而自豪。

白马已经不是战马,而是骑士们无上的荣耀,是现代最奢华的劳斯莱斯,一匹优秀战马的价值,就相当于二十头奶牛,这种漂洋过来的战马,不能说是价值连城,只能说英格兰优秀战马的价值再来一個翻倍。

若是这战马有龙或者妖精,或者天马的丁点血统,那么真的是可以说是价值连城了。

“这是东斯塔利恩吗?传说国王有一匹神俊的白马东斯塔利恩,曾经伴随国王南征北战,不过陛下不是骑着它出去了吗?”

一名贵族看着往广场奔驰而来的骏马,在他的身后还有追着他跑,却怎么也追不上的骑士和士兵们。

高文看着这匹神俊的白马似乎感受到来自他的呼唤,他向着阿诺德大主教颔首告辞,随后就来到教堂的广场之外,看见了这匹神俊的白马正向着他而来。

高文能理解狗想表达的意思,并能将自己的意愿传达给狗狗们,至于马只能理解某种模糊的感情。

他并不具备能听懂兽语,说出兽语地能力,不过白马向他而来,心情明显是表达喜悦。

马鞍以黄金包边,璀璨夺目,

为了此行,所有的铆钉也是全新镶嵌。

毋庸置疑,就连辔头也是纯金打造;

从护胸甲到战袍下摆,从马鞍的凹陷处

直到坐骑绑带,所有的装饰都尽善尽美,

那金光闪闪的铆钉,在红色的底布的衬托下,

犹如晴空艳阳,光芒四射。

“高文,这是格林嘉莱特,亚瑟王赠给你的骏马,原本我想挑选的是一匹黑马,这样如果哪一天出现在战场之上,至少不会太醒目,不过当我在马舍中对马儿们说要挑选一匹马给你,这匹马就直接冲着你过来了。”

御马总监崔斯坦,亚瑟王的马夫骑着自己的爱马跟在格林嘉莱特的身后,他从马上跳了下来向着高文介绍这匹英俊的白马,在他的身后则是紧跟在后面的骑士以及气喘吁吁的士兵们。

“如果说这匹马有什么缺点,那就是太漂亮了。”

崔斯坦皱着眉头,做出善意的提醒,至少是他认为的善意提醒。

不列颠并不缺马,在各个贵族的城堡里以及富裕村落长老家中都饲养着至少两匹马。

这不仅仅是来自频繁战争的需要,更是农耕需要大量的马,和饭量更大的牛相比,养马耕种的性价比更高。

只是一匹优秀的耕马未必是合格的战马,因此圆桌骑士们还是需要从国外进口法兰克王国的战马。

越是素质优秀的战马,其外貌就越出众,模样就越漂亮,在战场上谁都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骑白马穿漂亮盔甲地人明显会成为骑士和士兵们们优先攻击的目标。

亚瑟王喜欢白马,因此法兰克王国的宫相们赠予亚瑟王的国礼也以白马居多。

因此贵族和圆桌骑士们都默契地不乘坐白马,高文骑上白马说不定在战场上会被敌人误认为亚瑟王,遭到集火攻击,需要慎之又慎。

这匹战马就是宫廷所有白马中的佼佼者,高文摸着这匹高大的白马,摸着那柔顺的毛发,只觉得看上去是那样赏心悦目,是那样漂亮。

看看这高大的身躯,完美的身段,这有力的肌肉,哪怕是蹄子撒欢也充满了可爱。

“我要它,我要它,它是我的,崔斯坦爵士就这匹马了,你看它也选中了我,不是吗?”

高文欢喜地说道,格林嘉莱特正是《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中高文所乘的战马。

亚瑟王不仅给他送了佩剑,还送了一匹宝马,还有一千金币,亚瑟王这个舅舅对他真的可以了。

他老爸洛特王都没对他这么好过,卡美洛的国力确实不可和维京王国同日而语。

这匹白马,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价值一座庄园的豪华超跑。

怪不得骑白马的王子会被称为白马王子,在现代开超跑的王子一样,辨识度实在是太高了。

就像现代的少女们会看着王子开着豪华的跑者来迎接自己而欣喜若狂,在中世纪公主们看见英俊王子骑着如此漂亮的白马向着自己走来也会心花怒放。

强不强是一时的事,帅不帅是一辈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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